人生是个成长的过程,,,那么,究竟成长了什么?仅仅是年龄吗?
古人说,盗亦有道,上至三皇五帝,下至小偷,都离不开大道,但离不开,不代表他体悟了大道,佛教说:常用而不知,就是说,这个大道啊,每个生灵都在用,只是圣贤能够领悟掌握,而凡夫百姓虽用却不知道.
人生的成长,是一个对于人生观与世界观的认识过程,认识的积累与重复或刺激,一定会在我们的意识中,形成一种概念
我们从出生到老死,对于人生与外在世界的认识,首先从父母开始,然后受到教育,同时,在生活中又不断受到种种外界人物事件的熏染,这些外界人物事件的发生,提供给我们的所谓"认识",不是从事件的单一方面而产生的,许多是添加我们个人主观对于这个事件的认识,从而形成不是泛众的道理.比如:
1人生要及时行乐,因为生命很短暂--但同样有人说生于忧患则死于安乐
2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--但同样有人说要为人民服务
3男人都不是好东西--但同样有人说父亲是天,或爱人的肩膀是最大的依靠
略高尚些的,就认为:
1,爱人,则人恒爱之,
2,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
在这些认识的引导下,我们一般都会受着这样的思想,而去左右我们的日常行为
于是,唯物主义者认为人死灯灭,他们不认可鬼神世界,那么,我这一辈子如果杀盗等,只要不被人知道,坚持到我死,那我就不必受杀与盗的罪责,或者当生活极其困难时,自杀也会成为一个脱离困苦的方式,
然而,这样的人很可怕,是不是?可是虽然许多人自己本身在实践着“人死灯灭,及时行乐,不计后果”等的理论,但他依旧会害怕上边这个红色文字者,这似乎可以证明,在红色文字这个理论之外,一定存在着一种在基因中深刻印记的思想 ,而这种思想是很难轻易被文字彻底抹去的,它若隐若现地陪伴我们人--这个高等生物的足迹,如果一定要形象化文字化,那就是我们的道德血脉。
人确实需要在法律之外,还要有个虽无成文但又存在于内心的规则,这是作为区别于“兽格禽格“的人格标准衡量点,思想决定了行为,但思想很多,老年人说百人百心,法律是人制定的,既然是人定的,必定会有BUG,俗话说: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屏障,即可看出,法律最终还是为道德而服务,仅仅依法是不够的,我们要体会法律产生的最终目的,不是为了让人遵守法律,而是为了让人回归到道德的本怀,就像一把剑,如何使剑,使好剑,升华剑术,这不是目的,目的是为了斩魔,但魔的产生,不就是人的邪恶嘛
夫子相鲁,鲁国不是没了法律,但能够大化鲁国,是夫子把道德这个玄妙的东西用智慧善巧方便化了,法可救弊,证明弊已产生才需要法,是药,永远跟在病的后边,德能育人,是站在上医的角度,所谓治未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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